2024-03-03 08:01:57 | 来源: 互联网整理
首先我们讨论第一个问题:
藻类的系统发育
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藻类并不是一个单系类群(这个概念将在下面介绍)。 其中大多数与有胚植物的亲缘关系很远。 只有红藻、绿藻、灰藻和轮藻是有胚植物的近亲。 分类群(隐植物是有争议的)。
单系群是什么意思? 这个概念意味着一个分类单元应该包括它们最后的共同祖先以及该祖先的所有后代。 如果包含共同祖先但只包含部分后代,则称为并系群; 如果它甚至不包括祖先,则称为多系群,如下图所示。
例如,让我们看一下这张图中双鞭毛虫生物的进化树。 黄色圆圈圈出了藻类和有胚植物(有些藻类水平太低,所以只能画出它们的上级类群)。 我们可以看出,所有这些藻类的最后共同祖先应该是多态生物和古细菌的直接祖先,但显然,这个祖先并不包括在藻类中,所以这是一个多系类群。
“原始染色体生物”包括最后的共同祖先及其所有后代,因此是一个单系类群。
我们来说说第二个问题:
现代分类学的分类原理
当林奈创立分类学时,完整的生物进化理论尚未出现。 当时虽然有一些简单的生物进化概念,但并没有被广泛接受。 因此,当时的分类学是基于形态、生理和其他表型的。
但在现代分类学中,只有“单系类群”才是公认的分类级别。
(其实这个转化过程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这里就不赘述了,有兴趣的可以参考:Plant#History of Plant Taxonomy - Wikipedia)
因此,在分类学鼻祖林奈的分类系统中,藻类被纳入植物界。 但按照现代分类学标准,只有红藻、绿藻、灰藻、轮藻类可以是植物(“可能”的含义将在下面解释)。 隐植物是有争议的,大多数藻类应该归类为植物。 它已从细菌界(蓝藻门)、SAR超类群(金藻门、褐藻门、黄藻门、硅藻门、甲藻门)、甲藻门和古细菌门(眼虫科)中被消灭。
灰藻、红藻、绿藻、轮藻和有胚植物统称为古质体。 它们是最早与蓝藻内共生获得质体的生物群体。 在侏罗纪或白垩纪时期,保利内拉也曾单独吞食过蓝藻。 其他藻类的质体并非直接来源于蓝藻,而是通过与原始色素细胞的内共生间接获得。
因此可以肯定,这些与有胚植物有远亲关系的藻类一定不是植物。 然而,为什么红藻、绿藻、灰藻以及与有胚植物密切相关的轮藻植物被说成是“可能”的植物呢?
这就涉及到第三个问题:
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典的“优先”条款
对于科、属、种来说,学名享有“优先权”。 但《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第11.10条规定,科及以上级别不享有优先权:
11.10。 优先原则不适用于家庭级别以上(但见建议 16A)。
也就是说,只要按照科学及以上级别命名规范的要求公布名称,无论谁先谁后,都是有效的名称。 因此,任何植物学家都可以自己定义植物界Plantae,只要经过同行评审后在期刊上发表即可。
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系植物是 Thomas Cavalier-Smith 的 Plantae Caval.-Sm。 1981 = 古质体。
Plantae 的最小定义是内共生理论之母 Plantae Margulis,1967 = Tracheophyta(维管植物)。
目前,Caval.-Sm 的定义。 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常用于系统发育和分类学研究,例如:
在 Google Scholar 中搜索 Plantae (Archaeplastida) 以了解更多信息。
然而,近年来的系统发育研究发现了一些新问题:隐植物很可能是原始染色体生物共同祖先的后代。 尽管其系统地位尚不清楚,但毫无疑问它属于原始染色体生物。
然而,隐藻门的质体并非直接来自蓝藻。 可能是在进化过程中祖先质体丢失了,然后隐植物通过内共生获得了红藻的质体。
不同研究组隐植物的系统地位如下:
综上所述:
按照目前学术界的普遍观点,灰藻、红藻、绿藻、轮藻类都是植物。 隐藻类是有争议的,其他藻类不是植物。
但由于命名法规并不优先考虑世界一级学名,因此符合条件出版的Plantae都是“植物”的法定定义。 因此,非主流学者也可以随意论证灰藻、红藻、绿藻、轮藻植物不是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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